粤港两地车牌最新办理条件简介
粤港两地车牌办理条件
A外商(包括港澳台):到我省山区实际投资40万美元(320万港元或人民币)
以上,且在内地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15万元人民币。到非山区实际投资额在100万美元(800万港元或人民币)以上,且在内地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30万元人民币者。以及澳门商户在我省办实业实际投资40万美元(320万港元或人民币)以上,且在内地上一年度年纳税额达15万元人民币者,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准予每商户办理1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。
B、特大型投资的外商:
国外和香港、台湾商户到广东省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500万美元(4000万港元或人民币)以上、在非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800万美元(6400万港元或人民币)以上的,对企业纳税的额度暂不作要求,但须出具纳税证明,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办第2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;
在广东省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1000万美元(8000万港元或人民币)以上、在非山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2000万美元(16000万港元或人民币)以上的,对企业纳税的额度暂不作要求,但须出具纳税证明,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办第3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。
澳门商户在广东省实际投资额达200万美元(1600万港元或人民币)以上的,对企业纳税的额度暂不作要求,但须出具纳税证明,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办第2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;
实际投资额达1000万美元(8000万港元或人民币)以上的,对企业纳税的额度暂不作要求,但须出具纳税证明,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办第3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。
C、外商在深圳市保税区办实业实际投资额达200万港元以上的,可准予办理
1辆在深圳市内行驶的香港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驶牌证。
D、广东省凡注册资本达、年销售额、资产总额均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、民营企业,可以申请办理1辆内地商务车入出港澳行驶牌证。